关于举办第九届山东理工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12-29 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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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选拔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山东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互联网+”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办学声誉、考核评估、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

“互联网+”大赛定位高,发展快,大学生热情高涨,2022年第八届“互联网+”大赛共有108个国家和地区的4554所院校的340万个项目、1450万人次报名参赛,参赛项目和参赛人数较去年增长均在50%以上;效果好,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评价高,被誉为全球最大最好的路演平台。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及参赛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参赛条件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每名学生可以参加多个团队,但每名学生只能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成员应专业互补(如财务报表内容,原则上应由经管相关专业学生作为相应成员),每项作品指导教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参加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其中产业命题赛道命题发布之后

四、高教主赛道参赛方案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及参赛项目类型如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⒉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六、产业命题赛道参赛方案

(一)命题征集

1.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2.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3.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4.产业命题由企业向大赛组委会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对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后,面向高校师生公开发布。

(二)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产业命题赛道报名及对策提交时间将在产业命题公开发布后另行通知

七、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动员、作品申报、学院评审排序、校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动员阶段

下发竞赛参赛通知;召开启动会安排部署;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将会组织专门团队在各学院进行“互联网+”大赛宣讲。

  1. 作品申报阶段

各学院暂定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申报作品初审、统计,网上提交工作待“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开通后,再组织参赛同学提交相关参赛信息,在学院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同时提交材料,方可认定成功参赛(学生操作手册可从“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自行下载)。

  1. 学院评审、排序、提交材料阶段

各学院代码及推报作品数量要求见附件2,参照大赛评审规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自行下载),开展院级的项目评审工作,通过组织评委对本学院项目进行指导、路演、答辩等评审环节,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排序(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学院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创新创业学院将及时为各学院赛事组织及评审等做好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各学院材料提交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4日前,需提交的文件:

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Word版、PDF版、PPT版(路演使用))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模板(附件3);

2)执行总结(电子版(Word版、PDF版));

3)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PDF版)和纸质版),“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见附件4,5);

4)视频(建议有条件的团队制作);

5)项目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负责领导确认签字盖章后提交,附件6)。

请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大学生艺术中心336室,各学院将各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以“学院代码+学院名称+项目数量”命名,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

  1. 校级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级决赛项目团队。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展示5分钟、问辩5分钟)。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1名指导教师和1-3名学生参赛。每个团队需提交答辩PPT以及1分钟的视频(视频请选择avi,wma,rmvb,rm,flash,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九、工作要求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国内最高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已纳入评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分类绩效考核、高水平大学建设等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抓好比赛组织工作;要积极动员师生关注比赛、参与比赛,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工作;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支持学生依托教师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第九届山东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交流QQ群为:619041054,请各学院大赛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群中分享历年获国奖项目参赛材料(创业计划书、PPT、视频等),大赛培训视频、PPT等资料。

十、注意事项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发的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通知要求,视情况对校赛组织予以调整,请及时关注。

2.由于省教育厅会根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提交数量分配学校参赛名额,请各学院在项目评审时务必注意保证一定的数量和时间的合理分配。

 

联系人:张德胜2781991      曹绪亮2787398

 箱:sduthlwj@126.com

QQ群:619041054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https://cxcy.sdut.edu.cn/uploads/ckeditor/202212/29/1672300897_536.pdf

2.“互联网+”大赛学院代码及推报作品数量分配表https://cxcy.sdut.edu.cn/uploads/ckeditor/202212/29/1672300904_809.docx

3.“互联网+”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https://cxcy.sdut.edu.cn/uploads/ckeditor/202212/29/1672300911_980.docx

4.“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高教主赛道)https://cxcy.sdut.edu.cn/uploads/ckeditor/202212/29/1672300917_705.doc

5.“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https://cxcy.sdut.edu.cn/uploads/ckeditor/202212/29/1672300923_134.doc

6.“互联网+”大赛作品排序汇总表https://cxcy.sdut.edu.cn/uploads/ckeditor/202212/29/1672300929_911.xls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