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山东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020-07-24 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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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2020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要求和《山东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山东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鉴于目前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李克强总理倡仪发起、总书记亲自回信、分管副总理每年都亲自出席、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互联网+”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

该项大赛定位高,发展快,大学生热情高涨,星火燎原,第一届大赛有20万大学生、3.6万个项目参赛,2019年第五届大赛有124个国家4000多所高校457万大学生,109万个项目参赛;效果好,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评价高,全球最大最好的路演平台。

我校几年来高度重视此项比赛,连续几年成绩获得突破,在2018年首次突破省金的基础上,2019年在第五届“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银奖1项、铜奖1项。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条件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为5-8名,团队成员来自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学院,每项作品指导教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大赛分为主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参加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主赛道方案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须报名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学生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教师为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其中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大赛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模型,为谋取公众社会利益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机构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动员、作品申报、学院评审排序、校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

下发竞赛通知;各学院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会在各学院进行“互联网+”大赛巡讲。

2.作品申报阶段

各学院暂定于4月30日前完成申报作品初审、统计,网上提交工作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开通后再组织参赛同学提交相关参赛信息(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5)。

3.学院评审排序阶段

学院参照校赛规则开展院级的项目评审工作,通过组织评委对本学院项目进行指导、路演、答辩等评审环节,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排序,评出院级的金银铜奖。金奖项目不得超过推送项目数的15%,银奖项目不得超过推送项目数的30%。大赛组委会根据学院推报项目数、项目质量及往年获奖情况确定进入校赛项目。

各学院暂定于5月30日前将项目排序汇总表及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包括Word版计划书和PPT版计划书)送交至大学生艺术中心336室,其中项目排序汇总表及项目申报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计划书提交电子版,各学院将各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用“学院名称+项目名称”命名,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

4.校级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学联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级决赛团队。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展示5分钟、问辩5分钟)。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1名指导教师和1-3名学生参赛。每个团队需提交答辩PPT以及1分钟的视频(视频请选择AVI,wma,rmvb,rm,flash,mp4 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八、工作要求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国内最高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已纳入评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抓好比赛组织工作;要积极动员师生关注比赛、参与比赛,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工作;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支持学生依托教师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山东理工大学比赛交流 QQ 群为:778588008,请每个学院大赛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九、注意事项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予以调整,请及时关注。

2.提醒学院注意,由于省教育厅会根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提交数量分配学校参赛名额,请各学院在项目评审时注意保证一定的数量和时间的合理分配。

联系人:曹老师 张老师 2781991

张同学 18653981078

附件:1. “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主赛道)

2. “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 “互联网+”大赛参赛指南

4. “互联网+”大赛作品汇总表

5. “互联网+”大赛推报作品数量分配表

6. “互联网+”大赛报名学生操作手册

7.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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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