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炉众创空间项目考核办法
为规范众创空间管理,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根据《大红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等条例,定期对已入驻项目工作业绩及日常办公表现等进行考核,现有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大红炉众创空间入驻项目。
二、考核方式
(一)专家组审阅项目提交材料
(二)结合项目日常工作表现记录评判打分
三、考核流程
(一)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项目考核通知。
(二)各项目按时提交所需材料,逾期不交视为退出。
(三)考核结果公示及反馈。
(四)根据考核结果重新签订《大红炉众创空间入驻协议》。
(五)根据考核结果重新调整重点项目。
四、考核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考核表。
(二)已注册公司项目须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可用清晰照片代替)。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可用清晰照片代替)。
3.公司财务报表。
4.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可用清晰照片代替,无专利证书可不提交)。
5.创新创业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可用清晰照片代替,无获奖证书可不提交)。
6.运营计划书。
(三)未注册公司项目须提交:
1.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可用清晰照片代替,无专利证书可不提交)。
2.创新创业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扫描件可用清晰照片代替,无获奖证书可不提交)。
3.运营计划书。
五、考核材料要求
(一) 已注册公司项目。
将项目考核表纸质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报表纸质版、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运营计划书纸质版交至大红炉众创空间一楼服务中心;将项目考核表电子版、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财务报表电子版、专利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运营计划书电子版发至大红炉公邮3258963700@qq.com。
(二) 未注册公司项目。
将项目考核表纸质版、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运营计划书纸质版交至大红炉众创空间一楼服务中心;将项目考核表电子版、专利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运营计划书电子版发至大红炉公邮3258963700@qq.com。
(三) 各项目须保证考核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根据大红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入驻项目孵化期一般为两年,过期项目及清出项目做好相关退出准备。如项目对创业有较好示范作用、或能够起到孵化作用或能为其他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可向服务中心提出留驻申请,经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继续入驻,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孵化期满且没有提出留驻申请的自动终止《山东理工大学大红炉众创空间入驻协议书》,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