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大红炉众创空间入驻协议
甲方: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向甲方提出入驻申请,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大红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方审批后,乙方入驻山东理工大学大红炉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大红炉众创空间”),并达成以下入驻协议:
一、场地面积
甲方为乙方在大红炉众创空间提供办公工位 个或办公室 间,面积约 平米。(不填划“/”)
二、入驻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自 年 月 日止。入驻协议每两年一签,创新创业学院按照协议签订的时间段组织专家组对入驻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项目可与创新创业学院续签入驻协议。
三、房租补贴及收费标准
1.符合条件入驻的项目房租2年内暂时不收取任何费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校统筹。何时收费由甲方提前告知乙方。
2.乙方所使用房屋的房租标准由该房屋产权人山东理工大学制定,乙方无权制定房租标准。
3.乙方所使用的水、电、暖等费用,暂时由学校缴纳。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研究制定大红炉众创空间的发展规划,对乙方进行“进一管一帮一出”的综合管理服务,指导协助乙方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2.为乙方提供工位及必备的相关办公设施及服务,提供产品展示、会议洽谈等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家具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家具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
其它:
(不填划“/”)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清点家具设备,确认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损坏,乙方应按照家具设备购进价格进行相应的赔偿。
3.甲方作为承担项目孵化任务的一方,在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对乙方经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4.为乙方提供创业培训和导师指导;
5.为乙方提供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团队代码等手续的中介服务;
6.做好后勤、安保、卫生、财务管理等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觉遵守《山东理工大学大红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履行本协议,不得擅自以大红炉众创空间的名义从事与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或进行夸大宣传,不得对场地进行转租或转借,更不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项目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须在签订本协议后5-10个工作日内入驻,开始办公;
4.经营过程中,如需要增加家具、设备,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增加,乙方如需对入驻房间进行装修,需在施工前将装修方案及设计施工图报甲方备案审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内部装修设施;
5.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报送季度统计数据及其他有关数据信息,作为年终考核主要依据;
6.应自觉维护大红炉众创空间整体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大红炉众创空间形象的活动和宣传;
7.未经甲方要求,不得私自使用大红炉众创空间的标志图案。
六、协议终止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5-10个工作日内未入驻大红炉众创空间办公工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驻资格;
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主动提出终止协议的,须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大红炉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
3.协议期满,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办理退出或续约手续;
4.乙方在入驻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可采取必要措施,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迁出大红炉众创空间,并办理工商、税务注销或地址变更手续;
(1)所使用的办公场所使用率极低,一周之内没有工作人员使用办公工位的(除假期外);
(2)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处罚;利用所租用的创业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屡次违反大红炉众创空间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
(4)拒不配合创新创业学院报送有关统计数据,不按时参加创新创业学院举办的会议及活动的;
(5)直接对所使用房屋转租转借的或假以合作、合伙、公司下设部门等名义间接对所使用房屋转租转借的;
(6)营业执照登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与申请时不一致的;
(7)假借大红炉众创空间名义从事违反规定进行宣传、经营等其他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8)甲方认为有必要终止入驻协议的其他条件。
5.乙方承诺:在协议终止后15日内将入驻房间恢复原状。逾期未搬出,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房间内的设施及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该房间的设施及物品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七、补充与争议解决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情形的出现,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在尽力控制损失不再扩大的前提下,互不承担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
八、已注册公司的项目须把注册地迁至大红炉红众创空间。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大红炉众创空间保留对相关问题解释的权利。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