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炉众创空间企业孵化服务协议

2020-07-08 0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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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炉众创空间企业孵化服务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受山东理工大学与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委托,承担大红炉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运营管理的公司主体,为众创空间内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孵化服务。

乙方作为项目的企业主体,申请入驻众创空间。且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其项目评审为___类。为使其项目实现快速成长,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所持有的项目作为孵化对象入驻甲方运营的众创空间空间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乙双方保证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公司,甲乙双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规定各项责任、义务的完整的合法资格和无瑕疵的权利能力,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甲乙双方相互保证其签署本协议已分别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许可、批准与同意。

3、甲乙双方相互保证其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各自的义务将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政府政策和指令及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重大协议、判决、命令、裁定以及政府政策。

二、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及甲方的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众创空间内区号的办公工位,工位数量为个。所有工位甲方免收乙方的租金,免租期为          日至           。免租期内,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以及网络。

2、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下列必要基础服务,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负:工商变更及税务登记、代理记账。一旦乙方因为(A\B\C类)

3、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项目路演等投融资咨询服务。(A类)

4、甲方同意指导乙方进行高新技术申请、专利申请、企业管理咨询、商务服务、培训服务、法律咨询及物业管理、创业管理、团队建设等服务。(A\B类)

5甲方为乙方提供上述条款的基础及增值孵化服务,乙方同意甲方无偿受让乙方5%股权,就该受让股权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A类)

6、乙方若达到毕业条件,甲方将在进一步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企业所需办公生产场地、资金、大企业资源对接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乙方快速发展壮大。(A\B类)

7、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展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走访调查,对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8、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甲方不负责非由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的损失或伤害。

9、甲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对于该权利的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

10、甲方应在孵化期满前一个月告知乙方接受对其项目的再次评审,并有权依据评审结果对是否继续对乙方提供孵化服务做出决定。

11、依据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众创空间及入驻创业团队(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将其公司办公地址迁至甲方孵化空间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孵化服务。

2、乙方承诺其运营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并协助甲方提供为其建立企业档案所需要的材料。乙方保证项目公司按照双方约定使用孵化办公场所。乙方发生工商注册、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3日内到甲方备案。

3、乙方承诺积极完善项目商业计划书,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路演和投融资工作。(A类)

4、乙方承诺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合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增加工位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增加的工位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6、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孵化器资质认定和申报工作,及时提供甲方开展孵化、投资、财务顾问工作、尽职调查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7、乙方承诺在众创空间内不得从事任何违法及影响任何第三人经营的活动,乙方在工作用房内从事高电力负载、高噪音剧毒、辐射、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操作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8、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众创空间内场所或设备损坏的应当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向该第三人赔偿。

9、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其使用的甲方众创空间内的办公空间或部分办公空间转租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拥有对乙方公司清退出场并将该办公空间另行处分的权利。

10、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乙方应接受甲方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核评价。若审核评价结果不符合孵化要求,乙方应在期满当日起15日内腾出全部办公空间。

11、乙方应合理使用众创空间内的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公用装置、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采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众创空间空间内任何设施或设备等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公司并自行负责修复。

12、乙方或乙方员工不得在办公空间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众创空间内其他在孵企业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或其员工不得将任何动物带入甲方众创空间空间。

13、乙方或乙方员工不得在甲方众创空间的公用区域,如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等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并不得占用防火空间,应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如因乙方或乙方员工的违规行为造成了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乙方或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其他各项管理制度。

15、乙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6、乙方有权对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提出合理性建议。

17、乙方应对甲方对其创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予以配合,共同推进众创空间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18、乙方按要求积极参加众创空间组织的讲座、培训。

19、乙方不得在众创空间内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

四、孵化服务方式

1、因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了经营场所及其他服务,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同意将乙方项目公司 %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该股转协议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股转协议,乙方如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经营场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费。

2、甲乙双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与乙方的经营活动没有任何经济的或法律的连带责任。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各条款都负有保密义务,但因法律规定、法院诉讼或行政命令以及律师需要除外。如果因泄漏协议内容及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泄密方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失为准)。

2、甲乙双方从对方获取的相关企业或项目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履行包括保证、承诺义务在内的所有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均为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八、通知 

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由快递或专人送至本协议所述的对方地址。快递寄出第3日或送达当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 ,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九、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众创空间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之有效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议进行,本协议标题仅是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章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