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7-23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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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鲁统综〔2016〕40号),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18年度“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以下简称“泛海扬帆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今年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继续拨付我省资金400万元。参考往年做法,将评选10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

二、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毕业5年内在山东省内创业,户籍在山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0日前;(2)创业实体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创业项目具有“三创两带”特征(即创业型、创新型和初创型,能够带动当地就业率、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3)优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相关产业(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五大优势产业)。

三、工作方法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项目申报、项目初审、实地考察、项目终评、项目公示、发放资金等程序组织实施。5月下旬各市项目办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申报资助项目,7月上旬各市向省项目办推荐资助项目(每市6-8个、各高等院校各1个),7月中旬省项目办组织项目初审,8月上旬开始实地考察,10月中旬组织创业大赛评选优秀项目,11月上旬项目公示,12月中旬发放资助资金。

四、作品提交内容

(1)文字材料(均一式3份):

《“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

《创业计划书》;

创业者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曾获大赛奖励证书(或受其它资助证明)复印件;

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电子版材料:

《“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

《创业计划书》;

团队所有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和大学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的原件扫描件;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曾获大赛奖励原件扫描件;

申请者两寸蓝底照片扫描件。

五、材料提交时间

6月22日晚7点—9点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大学生艺术中心336办公室。

6月22日晚9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Hzccn@outlook.com,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     17852738883

详细信息请浏览http://www.fhyfsd.com/


附件:

关于2018年度“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一:“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二:创业计划书.doc

附件三: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