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通知精神,现对2016年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展示评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6年立项项目(国家级、校级)(名单见附件1)和2015年未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在本次验收范围内,2016年若项目没有完成可申请延期结项。
二、验收方式
1.各学院根据各自学科特点组成专家组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验收,结项验收可通过检查材料、听取PPT汇报、现场质询及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专家组成员中应不少于1名学科专业导师或创新教育导师或创业教育导师);校级项目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验收。
2.验收结束后,各学院推荐不超过本学院国家级项目总数50%的项目(优先推荐成果突出,有相关样品、实物的项目)参加全校展示评比,并最终确定优秀项目名单。
3.学校将从学院未推荐展评的项目中随机抽查一定比例项目参加全校展评。
三、提交材料
1.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需提交《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奖励、专利、论文(含审稿通过的)原件或复印件,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
3.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
4.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
四、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鸿远楼9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kczxxmglb@163.com。
2.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推荐参加展示评比项目的材料、成果、实物及海报等材料报送至大红炉众创空间一楼服务大厅。
3.项目展示评比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具体时间拟定于11月16日。
五、其他事宜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结项验收及展示评比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11月10日前连同汇总表一并报送。
2.参加全校展示评比的项目可自行设计展示海报,海报模板及设计说明见附件4,海报展架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提供。
3.评比确定的优秀项目将追加不低于1000元的资助,并将作为“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重大创新创业竞赛优先培育项目,优先入驻大红炉众创空间,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再次申报国创计划给予优先推荐立项。
4.项目完成结项,由学校统一颁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证书。
联系电话:2787398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kczxxmglb@163.com
附件:
1、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4、国创计划项目海报模板、展架海报制作要求
附件下载链接https://www.jianguoyun.com/p/DVqvmKwQrq28BhjihTg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