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016-06-27 09: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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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促进创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教师执教能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条件建设为保障,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深度融合,立足学生岗位创新创业、学科创新创业、商业创新创业,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16年,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制定 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设立“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工程”,立项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到2018年,建成比较完善的硬件设施和制度体系,形成运行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到2020年,形成课程、活动、竞赛、实践和研究“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三级创业孵化链,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全过程、深融合、协同式”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的比例达到75%,学校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融入创新创业目标要求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参照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和创新创业能力素质要求,制定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目标,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二)健全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结合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创新创业教育要求,科学设定创新创业必修和选修学分,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所需的“想象力、态度、知识和方法”着手,调整课程设置,挖掘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设置融合式课程群,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创新方法、就业创业指导、批判性思维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设置模块化、适应不同专业和不同学生需求的多个创新创业专门课程群。按照“专业有设计(论文)、课程有项目、项目有作品、课外有活动”的要求,设置创新创业实践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为导向,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对专业进行动态优化调整,加快发展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新兴专业,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创业需求紧密对接。

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人才培养,推动与大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等共建二级学院、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开发开设课程等。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CDIO工程教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推进校内学科专业间协同,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实施拔尖创新创业人才教育计划。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创新实践基地,每年开设课外创新实验班3-5个,制定专门培养方案,面向全校招生,实现学生创新训练的“班级化、专门化、系统化”。开设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第二学位班,招收培养管理学(创业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鼓励有条件的学院举办创新创业实验班。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充分发挥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按照“目标融入、素材融合、方法融汇、教师融通”的原则,建设一批融合式课程,在传授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强化知识的内化和能力培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各专业充分挖掘本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注重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开发承载创新创业教育,与教学方法改革相匹配,与通识、专业教学相融合的教学素材。着力建设一批创新创业专门课程,学习研究国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升级校内已有资源,与科研院所、企业、高校等共同开发课程;引进一批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立项建设中,增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成立山东理工大学创业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组建研究团队,确立研究方向,配备专项经费,鼓励支持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创新创业教育教材5-8部。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共享。建立科研、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机制,实现科研平台与教学平台深度融合。加强学院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为学生开展创意、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更加便捷指导与服务。“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齐创大厦、大红炉众创空间和工程训练创新中心,建成开放式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将创业实验室、众创空间、齐创大厦分别打造成创业苗圃、创业孵化器和创业加速器,形成完善的三级创业孵化链条。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打造实践育人平台,到“十三五”末,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300个。

优化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深入实施《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计划》《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培育计划》,认真做好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制定学校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管理办法,以“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为龙头,全面推行“一专业一赛事”,引导各学院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举办精品赛事,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赛事体系。完善各类赛事组织模式,形成初赛、复赛、决赛完整的赛事流程,加强赛前辅导训练、赛中点评交流、赛后总结宣传,扩大竞赛受益面和影响力,实现赛训结合、以赛促训,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提升学生对创新创业知识的综合运用与整合创新能力。鼓励引导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与1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至少参加1次创新创业竞赛。

(六)改革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业评价方式

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促进“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鼓励有研究项目的教师吸收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开展研究性教学。试行“团队式、项目式、晋级式”学习方式,提高学生成功体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依据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规律,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与不同学习智能匹配的个性化课程,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探索“大班授课、小班讨论”的教学模式,逐步增加小班教学的比例。改进评教方式,以学生的学习成效为主要考核内容,建立多维度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改革学生学业评价方式。更加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以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为重点,探索灵活多样的开放考核方式,逐步实现由终结性评价向过程性评价转变、由考核知识为主向考核能力为主转变、由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转变、由单一标准答案试题向非标准答案试题转变。将创新点作为学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考核方式的主要考核指标。完善综合测评办法,强化对学生创新创业的鼓励和引导。

(七)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制定创新创业专职教师引进计划,细化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将行业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的必要条件;整合校内创新创业教师资源,形成一支稳定的校内兼职教师队伍,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业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士担任创新创业教师或导师。建立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根据创业者不同阶段的需求,聘任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成长导师、创业发展导师等三类创业导师,实现对创业者的全程指导和持续帮扶。到“十三五”末,创新创业专职教师达到20人,校内兼职教师达到100人,校外导师达到300人。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执教能力。引导教师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教学重要内容。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培训制度,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专题培训,做实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

(八)优化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加强创新创业学院建设。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学院作为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双重职能,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学院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牵引作用、平台作用和窗口作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顶层设计,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对接学校与淄博市签署的校城融合发展战略,建设鲁中创业创新中心,打造环山东理工大学创新激发区和创业孵化圈。集聚工商、税务、财务、法律、技术、人才、政策、投资基金等公共和中介服务,建设一站式创客服务中心、路演中心、创客交流中心、创客活动中心和创新设备共享平台,提供创业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为学校师生和广大校友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创业者找政策、找项目、找技术、找导师、找人才、找资金。

四、推进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创新创业学院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工程实训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及各学院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体系

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深化学分制改革,完善选课制、导师制、辅修制等制度,逐步扩大学生双学位、转专业比例。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拓展学生多元化发展空间,探索高年级学生分流培养模式。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探索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训练等取得的成果与通识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进行置换。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允许创业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积极争取设立各类创新创业奖学金,完善学生创新创业类评奖评优体系,在各类学生评奖评优中,向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倾斜。

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执教能力考核,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要标志,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将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纳入正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体系。教师指导创新创业竞赛,给予相应教学奖励,计入教师荣誉评定体系,学生所获奖项可转换为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完善教师工作成果认定办法,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与专业领域业绩成果同等对待。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等形式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示范带动

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十三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20门左右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和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内容、方法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每年立项建设3-5个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试点专业,推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每年重点支持5-10项重大创新创业竞赛、重点培育10-20个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每年评选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工作者、创新创业年度学生人物、年度十大学生创新成果、年度十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强化资金支持

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列入年度预算重点保障项目,并确保经费落到实处。“十三五”期间,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专项经费不低于3000万,主要用于创新创业教学、研究、指导与服务,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对创新创业教育做出贡献的单位、教师个人以及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积极争取知名企业、成功校友、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五)营造文化氛围

打造创新创业品牌活动。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周,面向校内外集中展示师生、校友创新创业成果;每月开展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构建师生与企业家、投资机构的对接平台;每周举办创客大巴、创业门诊、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等交流活动,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支持KAB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

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将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学院、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和环境,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制定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目标,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2

制定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定创新创业必修和选修学分,建立健全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2017年6月完成

3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为导向,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对专业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4

推动与大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等共建二级学院、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开发开设课程等。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CDIO工程教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推进校内学科专业间协同,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各有关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5

实施拔尖创新创业人才教育计划。每年开设课外创新实验班3-5个,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第二学位班,招收培养管理学(创业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鼓励有条件的学院举办创新创业实验班。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商学院

2016年启动

按年度组织实施

6

建设一批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内容的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开发承载创新创业教育,与教学方法改革相匹配,与通识、专业教学相融合的教学素材。建设一批创新创业专门课程,引进一批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十三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20门左右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和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内容、方法的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每年立项建设3-5个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试点专业,推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7

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成立山东理工大学创业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组建研究团队,确立研究方向,配备专项经费,鼓励支持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创新创业教育教材5-8本。

创新创业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8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与共享。建立科研、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机制。加强学院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十三五”末,建成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基地300个。

创新创业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9

“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齐创大厦、大红炉众创空间和工程训练创新中心。

发展规划处

计划财务处

科技处

基建处

创新创业学院

工程实训中心

按年度组织实施

10

深入实施《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计划》《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培育计划》。制定学校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管理办法,以“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为龙头,全面推行“一专业一赛事”,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赛事体系。完善各类赛事组织模式,扩大竞赛受益面和影响力。

“十三五”期间,每年重点支持5-10项重大创新创业竞赛、重点培育10-20个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11

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和学生学业评价方式。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12

制定创新创业专职教师引进计划,细化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将行业企业任职或兼职经历作为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和创业导师的必要条件;整合校内创新创业教师资源,形成一支稳定的校内兼职教师队伍,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业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士担任创新创业教师或导师。建立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到“十三五”末,创新创业专职教师达到20人,校内兼职教师达到100人,校外导师达到300人。

人事处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黑体部分2016年底前完成)

13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执教能力。引导教师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专题培训,做实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14

对接学校与淄博市签署的校城融合发展战略,建设鲁中创业创新中心。建设一站式创客服务中心、路演中心、创客交流中心、创客活动中心和创新设备共享平台,提供创业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为学校师生和广大校友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创业者找政策、找项目、找技术、找导师、找人才、找资金。

创新创业学院

实验管理中心

网络信息中心

按年度组织实施

15

深化学分制改革,完善选课制、导师制、辅修制等制度,逐步扩大学生双学位、转专业比例。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拓展学生多元化发展空间,探索高年级学生分流培养模式。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探索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训练等取得的成果与通识课程、专业方向选修课、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进行置换。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允许创业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积极争取设立各类创新创业奖学金,完善学生创新创业类评奖评优体系,在各类学生评奖评优中,向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倾斜。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黑体部分2016年底前完成)

16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执教能力考核,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要标志,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将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纳入正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体系。教师指导创新创业竞赛,给予相应教学奖励,计入教师荣誉评定体系,学生所获奖项可转换为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人事处

教务处

按年度组织实施(黑体部分2016年底前完成)

17

完善教师工作成果认定办法,将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将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与专业领域业绩成果同等对待。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等形式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科技处

社科处

各学院

2016年底前出台相关制度,按年度组织实施

18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每年评选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工作者、创新创业年度学生人物、年度十大学生创新成果、年度十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进行表彰奖励。

教务处

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19

“十三五”期间,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专项经费不低于3000万,主要用于创新创业教学、研究、指导与服务,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对创新创业教育做出贡献的单位、教师个人以及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计划财务处

按年度组织实施

20

积极争取知名企业、成功校友、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创新创业学院

校友联谊办公室

按年度组织实施

21

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周,面向校内外集中展示师生、校友创新创业成果;每月开展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构建师生与企业家、投资机构的对接平台;每周举办创客大巴、创业门诊、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等交流活动,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支持KAB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

创新创业学院

校团委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

22

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将创新创业文化作为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学院、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和环境。

党委宣传部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

按年度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