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营造良好禁毒舆论氛围,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防范青少年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作品要紧贴“防范青少年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的主题,以青少年为主要宣传对象,以麻精药品和笑气、右美沙芬等未列管成瘾物质为主要宣传内容,科学、准确地普及滥用危害和防范方法措施,起到正面教育引导作用。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作品,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征集活动均可。
三、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
主办单位:中国禁毒基金会
四、作品格式
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画面平稳、清晰,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视频不超过3分钟。
五、作品要求
1、突出主题性。作品要紧贴“防范青少年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的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
2、突出科学性。作品要能够科学、规范、准确地普及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知识,对青少年起到正确、积极的教育引导作用。
3、突出新颖性。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4、突出传播性。作品具有新媒体传播特点,在传播速度、传播互动、社交传播方面优势明显。
5、突出原创性。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活动中参赛参选、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6、突出公益性。作品在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各级禁毒部门用于展播、教学等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征集活动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全国征集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禁毒办“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库”,提供全国禁毒部门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3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1000元;入围全国征集的作品获纪念奖。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纪念奖的作品由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中国禁毒基金会共同颁发证书,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作品由中国禁毒基金会颁发奖金。
参赛作品由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中国禁毒基金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各省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定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纪念奖的作品将于5月下旬统一在中国禁毒网和共青团中央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将指导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央视频举办颁奖主题宣传活动。同时,中国禁毒网、共青团中央网站、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中国禁毒”微信、“共青团中央”微信、@中国禁毒在线微博、@共青团中央微博将公布获奖名单,联合抖音、快手、知乎、小红书等媒体平台集中展播获奖作品,并由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分别指导各级禁毒办、团组织利用各自新媒体在全国开展同步联动展播宣传。
七、报送途径
参赛作品视频请于4月15日前发张店区禁毒办邮箱,邮箱地址为:zdfj_admin@tz.mail.wo.cn。有创作意向,需要区禁毒办提供支援合作的参赛单位和个人,可联系张店区禁毒办,联系人:付群,0533-2830626。
张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