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表彰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善于创新、勇于创业、勤于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21〕34号),现就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科技创新标兵和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科目;
(四)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如下相关成绩。
“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国家级A+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前2位做出重要贡献的团队骨干;
2.国家级A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团队负责人;
3.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及在其它学术期刊发表并被SCI、SSCI收录;
4.首位获批发明专利;
5.在带动就业、上缴利税等对社会有较大贡献的创业项目。
“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国家级A+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前2位做出重要贡献的团队骨干;
2.国家级A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团队负责人;
3.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及在其它学术期刊发表并被EI收录;
4.获批发明专利前2位成员。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国家级A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负责人、省级A+类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奖团队成员;
2.省级A类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奖团队成员、二等奖前2位团队骨干和三等奖团队负责人;
3.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前2位团队骨干、省级二等奖前2位团队骨干、省级三等奖团队负责人;
4.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并被SCI、SSCI、EI收录的团队成员,普通核心期刊前2位作者,非核心期刊专业相关论文首位作者。
5.获批发明专利的团队成员,获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团队负责人;
6.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前3位成员、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前2位成员。
二、有关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评选10人;“科技创新标兵”评选20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600人左右,所有作为认定依据的学习成绩及奖项均应为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所取得。所有的竞赛均需是《2021年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中所列赛事(附件1)。
2.评选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已毕业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3.请各学院在充分摸底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审核材料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为了便于复审,请标明各材料满足条件几的要求。确定推荐名单(见附件3),并且将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关通报。
4.“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得重复申报,未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的同学自动降为科技创新标兵的候选人,未评为科技创新标兵的同学自动降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各类评奖的推荐名单和推荐表人员要对应并按年级、班级排序。
5.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5日前将推荐表、推荐名单签字盖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鸿远楼东侧208房间),电子版推荐表以及推荐名单发送至sdutcxcyxy@163.com(命名:学院名称+推荐名单),逾期上交将不予评选。
6.创新创业学院将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认真组织资格审查和评议后,拟定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名单,报学校研究后,发文表彰,并颁发相应证书。
7.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保障每名学生的权益。同时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材料的审核和真实性,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有关原始证据各学院自存备查。
联系人:施老师 2788553 刘老师2788086
李同学 18653970365
附件:
2.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年度人物”、“科技创新标兵”和“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名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