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山东理工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01-06 19: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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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山东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互联网+”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办学声誉、考核评估、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

互联网+”大赛定位高,发展快,大学生热情高涨,2021年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共有来自121个国家和地区的4347所院校、228万余个项目、956万余人次报名参赛;效果好,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评价高,被誉为全球最大最好的路演平台。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参赛条件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每名学生可以参加多个团队,但每名学生只能作为一个项目负责人参赛),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成员应专业互补(如财务报表内容,原则上应由经管相关专业学生作为相应成员),每项作品指导教师1-2名。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大赛分为主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参加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1. 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1.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1.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1.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 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 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a.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b.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c.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a.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b.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

c.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a.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b.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c.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产业命题赛道

  1. 命题征集

(1)本赛道针对企业行业技术与管理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2)命题征集主要面向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对应行业产业领域。

(3)企业申报的命题须源于真实需求,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4)产业命题由企业向大赛组委会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对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后,面向高校师生公开发布。

  1. 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参赛申报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其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2)参赛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且年龄均须为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答题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产业命题赛道报名及对策提交时间将在产业命题公开发布后另行通知

七、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动员、作品申报、学院评审排序、校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动员阶段

下发竞赛参赛通知;召开启动会安排部署;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将会组织专门团队在各学院进行互联网+”大赛宣讲

  1. 作品申报阶段

各学院暂定于3月15日前完成申报作品初审、统计,网上提交工作待“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开通后,再组织参赛同学提交相关参赛信息,在学院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同时提交材料,方可认定成功参赛(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

  1. 学院评审、排序、提交材料阶段

各学院参照大赛评审规则及推报作品数量要求(附件2,3)开展院级的项目评审工作,通过组织评委对本学院项目进行指导、路演、答辩等评审环节,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排序(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学院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创新创业学院将及时为各学院赛事组织及评审等做好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各学院材料提交时间暂定于4月1日前,需提交的文件:

(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Word版、PDF版、PPT版(路演使用))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模板(附件4);

(2)执行总结(电子版(Word版、PDF版));

(3)项目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PDF版)和纸质版),“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见附件5,6);

(4)视频(建议有条件的团队制作);

(5)项目排序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负责领导确认签字盖章后提交,附件7)。

请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大学生艺术中心336室,各学院将各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以“学院名称+项目数量”命名,电子版请用U盘拷贝。

  1. 校级决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级决赛项目团队。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展示5分钟、问辩5分钟)。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1名指导教师和1-3名学生参赛。每个团队需提交答辩PPT以及1分钟的视频(视频请选择avi,wma,rmvb,rm,flash,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九、工作要求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国内最高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已纳入评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分类绩效考核、高水平大学建设等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抓好比赛组织工作;要积极动员师生关注比赛、参与比赛,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工作;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支持学生依托教师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第八届山东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交流QQ群为:458144512,请各学院大赛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十、注意事项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发的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通知要求,视情况对校赛组织予以调整,请及时关注。

2.由于省教育厅会根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提交数量分配学校参赛名额,请各学院在项目评审时务必注意保证一定的数量和时间的合理分配。

 

联系人:张老师 2781991      曹老师 2787398

邮箱:sduthlwj@126.com

 

附件:

1.“互联网+”大赛大创网报名学生操作手册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互联网+”大赛推报作品数量分配表

4.互联网+”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

5.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主赛道)

6.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7.互联网+”大赛作品排序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