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2〕8号)文件精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党办函〔2020〕4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细化岗位职责、梳理工作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针对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控监督制约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振
副组长:曹绪亮
成 员:马立修 刘 露 范 婷 姜 柳 张德胜
联络员:姜 柳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1.成立工作小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各个阶段的工作。
2.学习动员。学院组织所有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以及有关要求,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3.制定工作方案。在学习的基础上,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等级评估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按照“厘清职权事项——梳理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审核公示”的步骤,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经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把关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厘清职权事项。根据学校授权的工作职责,对职权事项进行梳理,逐项审核确定各职权事项、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填写《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11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梳理业务流程。根据学院职权事项,梳理每项工作业务流程,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在系统分析查找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事项的基础上,按照岗位不相容原则合理分工,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
3.排查廉政风险。根据职权事项和工作业务流程,组织管理岗位人员按照工作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廉政风险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点,参照《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评估廉政风险等级。
4.组织审核公示。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评估,填写《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11月23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制定措施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
1.规范廉政风险工作业务流程。在厘清岗位权限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制定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办理条件、承办岗位、运作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利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岗位业务流程目录》于11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通过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等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形成《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11月2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四)检查总结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学院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重点是廉政风险是否找准查实,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防控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为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更加注重”要求,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提高履职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权力运行、降低行政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责任分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带头明晰职责边界、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岗双责”。其他成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沟通反馈信息,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
(三)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完成各阶段细化的工作任务,将制定的防控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个人,协调好各环节的衔接,逐步形成符合学院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学院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坚持信息公开。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及时填报各项材料。在完成本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阶段性工作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