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炉众创空间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2020-08-05 19: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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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组织架构
一、总则: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部长三名;青年创业联盟作为大红炉服务中心的副主任级单位。

二、各部门职能

联络宣传部

       1.网站公众号的日常运营及新闻推送

2.宣传海报及相关宣传册的排版、制作

3.新生入学教育讲解、国外大学友好访问等日常参观活动的解说

4.接待参观过程中的摄影留念

项目管理部

       1.负责对大红炉入驻项目的路演、考核

2.与大红炉入驻项目负责人进行联系对接

3.对入驻项目进行日常考核及服务

4.负责入驻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存放等与项目相关事宜

综合服务部

1.对基础物资使用情况的管理服务

2.内部管理,日常管理办法的更新

3.各类通知的拟定

4.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修等

物资管理制度
一、物资使用规范

二、物资外借

       须提前向相关管理人员申请并做好外借物资记录。

三、日常物资管理

由综合服务部负责统筹管理,一切物资使用情况须提前向部门人员申请。

附则:

大红炉服务中心物资均由综合服务部进行管理、统计、借出、制定管理办法;凡有物资外借未归还或丢失情况由综合部负全责。

参观接待制度
一、总则:

大红炉服务中心的所有参观接待及相关工作均由联络宣传部负责。

二、大型参观接待备案

三、提前做好参观准备,安排相关摄影、讲解人员,按照规划路线参观。

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须严格按照入驻流程进行入驻,未经路演擅自将大红炉作为注册地者大红炉不予任何形式的书面证明。

二、日常对项目进行考勤,每天不定时两次,完成项目考勤记录。

三、学期末进行项目考核,对不符合大红炉相关制度的项目予以清退。

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大红炉众创空间无关的其他事情。

二、不得私自占用大红炉众创空间的一切公共资源。

三、不得将私人物品长期摆放在大红炉服务中心。

四、节约使用服务中心公共办公物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大红炉众创空间相关管理条例。

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任团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中心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中心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任团的工作安排,定期向主任团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中心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中心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中心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中心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中心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各部门部长的考核和主任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中心下设的综合部具体主管中心干部的日常考核,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任团提交奖励及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合于中心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都有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中心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三、惩罚

1.在中心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中心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任团、各部负责人并造成工作严重失误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累计两次以上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中心声誉者;

7.私自挪用中心财物者;

8.以中心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个人奖:中心优秀成员、先进个人、学院助理聘书。

2.评选时间

每学期开展一次优秀成员评选,时间为大体为六月份和十二月份。

3.评选比例

每个部门推选两个优秀成员候选人,进行统一评比后,每个部门确定一名优秀成员。

4.评选办法

(1)考评分由会议制度、值班制度、日常工作表现及创新性活动四大部分测评。

(2)各部门原始积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

(3)最终由测评小组公布评选结果。最终评选结果由主任团审定并经校团委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

5.处罚方式

(1)个人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批评。